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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KTV客人自带能拒接待嘛
分类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解答
律师解析:
您完全有权选择拒绝此类接待。
在充满激烈竞争的KTV行业中,各个经营商并未获得任何垄断性优势地位。
至于KTV公布的“谢绝自带酒水”之公告,这实际上是一种有待消费者回应的要约行为,已经提前向广大消费者尽到了告知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充分保障。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该行为本身是合法的。
消费者有充分的自由和权利去评估和权衡相关情况,决定是否接受这项服务。
若您对该项条件存在异议且不愿接受,那么您完全可以选择其他您认为更为合理的KTV场所进行消费。
需要指出的是,KTV的行为并不满足条款无效的前提条件,消费者依然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中所明确规定的自主选择权。
如果消费者最终还是选择在此类场所进行消费,那么这无疑证明了双方就此问题已达成共识,格式条款也随之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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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4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