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文规定的准则,商号作为商业运营场所,对其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负有一定程度上的保障责任。
若顾客在购物过程中不慎跌倒,皆因商号未能实施充分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同类的安全保障举措,则商号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倘若顾客摔倒缘由并非来自于商号自身,或者商号已竭力证明自身已履行了所有必要的安全保障职责,这时商号便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赔偿责任。
再者,即使商号已经完全履行了安全保障职责,顾客仍然由于个人原因造成意外地跌倒,在此种情况下,商号亦无需为此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