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保安骗局身份证在他手里怎么办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的明文规定,当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遇到以下特殊情况的时候,需经出示相应执法证件并经许可后,方可检查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首先是对可能存在违法或犯罪行为嫌疑的相关人员,为了明确其具体身份和背景时; 其次,在严格执行现场管制的过程里,为了核实相关人员的身份; 再次,发生了严重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同样需要明确现场所有人员的身份信息; 再者,在诸如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飞机场等重要交通枢纽,或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于大型活动期间的特定场所内,为了核实相关人员的身份也是必要的前提条件; 最后就是法律明文规定了其余需要核实身份状况的特殊场景。 若是在以上任何一种上述情况下,被检人拒绝接受人民警察的居民身份证查验,那么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会采取各种有效措施进行相应处置。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出示执法证件,可以查验居民身份证:(一)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需要查明身份的;(二)依法实施现场管制时,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三)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突发事件时,需要查明现场有关人员身份的;(四)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港口、码头、机场或者在重大活动期间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场所,需要查明有关人员身份的;(五)法律规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拒绝人民警察查验居民身份证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分别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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