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散装食品标签不符合规定怎么处罚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那么由县级以上的国家食物及药物管理局将会立即没收违法所得以及违法生产或销售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同时还将可能地没收用于违法生产和销售这些产品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
而对于非法生产或者销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货值金额若是不足一万元的话,将会面临着五千元至五万元人民币之间的处罚额度;如果货值金额达到或超过一万元的话,则会受到货值金额的五倍到十倍的严厉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还将面临着被勒令停产停业,甚至是吊销许可证的强烈制裁。 首先,如果生产或销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由于其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物所污染的话,将会被依法追究责任。 其次,如果生产或销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没有标签,亦或是标签、说明书无法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同样会受到严格的监管和处罚。 第三,若生产或销售的转基因食品未能按照规定进行明确标识,也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最后,食品生产经营者在购买或使用食品安全标准未达标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时,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然而,如果生产或销售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虽有瑕疵,但是对食品安全并不构成威胁,并且也不会给消费者产生误导性引导的话,这类行为将会由县级以上的国家食物及药物管理局给予警告和指正,如若拒绝改正,将面临二千元以内的罚款罚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一条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八十六条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或者生产经营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2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两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