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虚假宣传的赔偿标准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虚假宣传所涉及的经济赔偿问题,主要参考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第五十五条以及《食品安全法》里的第一百四十八条具体规定进行执行。
假设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有明显的欺骗性行为,那么他们就有责任根据消费者的诉求,合理地增加对其遭受损失的赔付金。 具体补偿措施则需按照消费者此次购买该商品或接受此项服务所需费用的三倍作为基准来计算。 若在核算后发现增补金额仍不足五百元人民币的情况下,商家必须支付妥当的五百元整。 值得格外关注的是,依据《食品安全法》的具体规定,当消费者因为所购买的商品无法达到食品安全标准而受到实质侵害时,他们有权向售卖方或生产商要求相应的赔偿损失。 在此基础上,消费者也可以请求支付十倍于商品实际售价或直接抵扣三倍可能遭受的损失作为赔偿金。 倘若经过逐一计算后发现增补金额依然不足以达到一千元人民币的话,则应支付千元作为全数赔偿。 然而请记住,上述所有赔偿事项都需要消费者能海枯石烂般提供有力的证据证实商品或服务存在有失公正的宣传,比如那些辨识度极高的广告宣传、深具公信力度的产品说明书等等。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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