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独家违反广告法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独家违反广告法,涉嫌虚假宣传。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的“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独家、绝无仅有、前无古人、史无前例、万能等均属于极限用语,其他有近似含义的广告用语是否违法,应由执法机关结合广告个案的语义、语境和事实依据,进行综合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 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 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 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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