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款了又收到货是谁的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退款又收到货一般是属于卖家的责任,买家是没有责任的。
但买家收到相关货物后,要及时进行退还,不退还会构成不当得利,数额较大的,卖家可以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买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卖家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 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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