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事人买卖汽车,汽车备胎是不是随之转让 |
分类 | 损害赔偿-消费权益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买卖汽车,汽车备胎随之转让。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及相关交易习惯,在没有特别约定情况下,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汽车是主物,汽车备胎属于从物。因此,在无特别约定下,汽车转让的,汽车备胎也要随之转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二十条
主物转让的,从物随主物转让,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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