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猥亵儿童立案有经济赔偿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进程中,当涉及猥亵儿童案件时,被害人拥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权利,以谋求经济赔偿。
赔偿范畴涵盖了诸多方面,其一为医疗费,这是治疗因猥亵行为所受伤害而产生的必要费用,包括药品费、检查费等。 其二是护理费,用于照顾被害人在治疗及康复期间的生活起居,保障其基本的护理需求。 再者是交通费,被害人因就医等相关事宜而支出的交通费用也应得到赔偿。 此外,还包括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倘若被害人因受害而无法正常工作,其由此损失的收入也应纳入赔偿范围。 具体的赔偿数额并非固定,而是要依据案件的实际状况来确定。 像被害人的受伤程度,伤势严重程度不同,治疗所需费用差异较大;治疗费用本身的多少直接影响赔偿金额;因受害而导致的误工损失,误工时间长短以及原本的收入水平等因素,都会对赔偿数额起到决定性作用。 法院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所掌握的证据进行审慎裁量。 倘若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且获得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在对被告人进行量刑时,这一情况很可能会被当作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加以考虑。 不过,需要明确的是,赔偿并非刑事案件的必然结果,必须根据具体的案件情况来综合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涉嫌猥亵儿童,案件进入刑事诉讼程序。被害人小静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经济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等。争议点在于具体赔偿数额,以及小朱赔偿后能否从轻处罚。 案情分析: 1、赔偿数额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如小静受伤程度、治疗费用、误工损失等。例如伤势重治疗费用高,赔偿数额相应增加;误工时间长、收入水平高,误工损失赔偿也会增多。 2、若小朱积极赔偿并获小静谅解,量刑时可能从轻或减轻处罚,但赔偿并非必然,要综合案件情况判定,如小朱犯罪情节恶劣,即使赔偿也未必从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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