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纠纷案赔钱必须要本人到场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民事纠纷案中,关于赔钱这一事项,本人并非必须亲自到场。
倘若是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来代为履行赔偿义务,那么代理人具备携带相应授权文件以及款项等物品前往的资格。 比如说,当遇到一些较为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时,代理人凭借授权就可以替当事人完成赔偿操作。 然而,要是碰到一些特殊的情况,就像法院特意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去履行赔偿责任等情形,那此时就肯定得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了。 在委托代理的这种情况下,代理人一定要严格在授权的范围之内行事,要确保赔偿款项能够准确无误地交付到位,以及其他与赔偿相关的事宜都能妥善处理。 需要特别留意的是,具体到每一个民事纠纷案,到底是否需要本人到场,不能一概而论,得依据案件本身的具体性质、法院针对该案件的具体要求,还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来综合确定。 总之,不能简单地认为就一定得本人到场,通过合法的委托代理方式完全可以完成赔偿这一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民事纠纷,法院判决小朱赔偿小李。小朱委托小胡为代理人代其履行赔偿义务。小胡携带授权文件与赔偿款前往时,小李却称法院要求小朱必须本人到场。双方就此产生争议,小胡认为依普通情况代理人可完成,小李则坚持法院有特殊要求。 案情分析: 1、在民事赔偿中,一般情况代理人可凭授权代当事人赔偿。 2、但特殊情况如法院要求当事人本人到场时则必须本人履行,具体需综合案件性质、法院要求和法律法规确定,不能一概而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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