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赔偿金怎么计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伤残鉴定赔偿金的计算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具体而言,一般包含以下几项: 1、残疾赔偿金:这是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来确定的。 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标准,从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不过,当受害人年龄在六十周岁以上时,年龄每增加一岁,计算年限就减少一年; 而如果是七十五周岁以上的,就按五年计算。 2、残疾辅助器具费:用于购置辅助残疾人员恢复身体功能的器具所需的费用。 3、被扶养人生活费:此费用是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的。 在实际操作中,伤残鉴定赔偿金的具体计算需要结合各种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标准,以确保赔偿金额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案情回顾: 小朱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经伤残鉴定为八级伤残。在计算伤残鉴定赔偿金时,双方对赔偿金额产生争议,焦点在于小朱年龄超过六十岁,残疾赔偿金的计算年限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的计算标准上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对于残疾赔偿金,依据相关规定,小朱年龄超过六十岁,应按照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的标准,从定残之日起计算相应年限,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相关标准计算赔偿金额。 2、关于被扶养人生活费,应根据小朱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来计算。 3、残疾辅助器具费则需根据小朱实际购置恢复身体功能器具的费用来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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