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误工费按实际减少还是按多少天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误工费的计算通常依据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进行。
为了证明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需要提供诸如工资单、纳税证明等相关材料。 倘若无法确切证明实际减少的收入,那么就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以此来计算误工天数。 2.一般来说,确定误工期限是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为标准。 不过,误工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伤者已经达到了退休年龄,但依然具备劳动能力并且实际减少了收入,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 3.总之,在处理误工费相关问题时,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只有这样,才能够准确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比如,对于一些特殊行业的人员,其收入计算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 对于一些受伤情况较为复杂的伤者,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也需要进行仔细的分析和评估。 只有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才能得出合理的误工费计算结果。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向小李主张误工费。小朱无法提供工资单、纳税证明等证明实际减少收入的材料,且其已达退休年龄,但仍在工作有收入减少情况,误工期限按医疗机构证明超过了一年,双方就误工费计算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无法证明实际减少收入,应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误工收入。 2、虽误工期限按医疗机构证明超一年,但最长不能超二十年,应在此范围内确定合理误工期限。 3、小朱达退休年龄但有劳动能力且收入减少,可主张误工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