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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妻子性冷淡离婚怎么判决
分类 婚姻家庭-离婚
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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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妻子性冷淡离婚怎么判

法律虽然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力,但并不是对离婚自由没有限制,不是说离就离,准予离婚是有原则的,即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道德规范。  

也就是说,提问者不要随便就想到离婚,而应该积极带着配偶治疗其“性冷淡”的毛病,不要草率的想到离婚。  

同时,如果提问者,觉得双方确实无法在一起生活的话,那么其可以单方面到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离婚的起诉法院如何确定

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不管是夫妻中的哪一方,如果有性冷淡的情况,建议当事人尽量的协商就医,看看能不能治疗这一种情况。毕竟性冷淡不会直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因而此时一方起诉离婚,最终法院因此判决夫妻离婚的可能性也会很小。不过如果夫妻因此充分协商之后离婚的话,其实也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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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0 14: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