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伤残鉴定护理期怎么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伤残鉴定护理期的确定主要依据受害人的伤残等级以及护理依赖程度等方面。
2.护理期限会计算到受害人能够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时候为止。 然而,有些受害人由于伤残后恢复速度较为缓慢,需要长期的护理,那么护理期限就应当相应地进行延长。 3.倘若依据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了护理期限,但是受害人实际所需要的护理期限超过了该确定的期限,此时受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法院通常是会予以支持的。 不过,最长的护理期限不会超过二十年。 4.在具体进行护理期计算的时候,必须要结合实际的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医疗证明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的判定。 比如,对于不同伤残等级的受害人,其护理需求和恢复时间会有所不同,护理期的计算也会有所差异; 再如,护理依赖程度高的受害人,其护理期可能会相对较长。 总之,要全面、客观地考虑各种因素,以确定合理的护理期。 案情回顾: 小朱因意外受伤致残,伤残鉴定后依据医疗机构证明确定了护理期限。但小朱恢复缓慢,实际需要的护理期超过了确定期限,小朱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小胡作为被告方认为不应再支付。双方就小朱是否应继续获得护理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若受害人实际护理期限超确定期限,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法院通常支持,小朱的诉求有法律依据。 2、确定护理期要综合多因素,但小朱已符合实际护理期超规定期限这一情况,只要未超最长二十年期限,小朱有获得继续护理费用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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