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处轻伤能合并重伤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的司法实务领域,两例轻度伤害通常无法直接合成为严重伤害的认定范畴。
关于轻度与严重伤害的鉴定有着严格的标准与规范作为依据,这都是参照了各类伤害的具体状况,涵盖了伤害的部位、程度、以及所引发的不良后果等因素进行全面、系统地判断决定的。 在这里,我们定义轻度伤害为对受害者的肢体或外貌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坏,或者使其听觉、视觉或其他器官的正常功能产生部分限制甚至完全丧失,抑或是对受害者身体健康带来中度危害的各种损伤。 而严重伤害则被定义为对受害者的肢体造成残疾、毁损其外貌、导致听力丧失、视力丧失、其他器官功能丧失,或者对受害者身体健康带来重大危害的各种损伤。 即使存在两例轻度伤害,也不能简单地将它们相加并等同于严重伤害。 然而,在量刑方面,如果受害者遭受多处轻度伤害,那么他/她可能面临比仅受一次轻度伤害更为严厉的惩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