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殴打的认定有哪些行为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殴打的法律定义主要是指,以直接运用肢体实施暴力行为来侵害他人的人身安全,并由此引发了他人身体机能损伤这一后果的行为,举例来说,像赤手空拳地击打、脚踢、扇耳光,或者是用棍棒之类的器具来击打等等这样显然带有暴力特征的举动都可以被认定为殴打范畴。
此外,还有通过推搡和拉扯等策略性动作使他人失去支撑力而导致摔落并因此遭受损伤的情况,同样被视为犯罪行为中的殴打。 最后,如果被告人刻意拿取和挥动物品向他人投掷,导致他人受到身体伤害的情形,理论上仍应划归入殴打的范围,符合其法律内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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