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产保全具备什么条件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要考量因素是该房地产权益受侵害所激起的极端紧急性及严重程度,例如,假设另一方有可能实施房产的非法转让或隐藏行为。
其次,必须具备关于被申请保全的房地产的详尽且准确的信息,如其地理位置、建筑面积以及其他相关数据。 此外,还需提交充分的担保措施,以确保在因保全措施不当而对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能够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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