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得肠癌保险公司拒赔起诉书由谁写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们在书写起诉状的时候,既可以亲自操刀,亦可以求助于专业律师协助,以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起诉状的撰写规范,以下有几点需要着重注意: 首先,我们应当在起诉状的顶端位置标明“民事起诉状”这一标题。 其次,对于起诉状中的当事人信息,即原告、被告以及可能存在的第三方,需要明确他们的个人身份情况,例如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领域、所属工作单位以及居住地址; 而如果涉及到法人或其他组织,则需详细记录该法人或组织的全称、注册地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相关信息。 若当事人的户籍地与其实际居住地有所出入,还需注明当前的居住地址及其起居时间,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接下来,我们需要在起诉状中明确提出我们的诉讼请求,即我们希望通过诉讼达到的具体目标和期望结果。 比如在离婚案件中,我们需要明确表达对子女抚养权、财产分配以及住房安排等方面的具体意见。 然后,我们需要在起诉状中详细描述事实与理由。 所谓“事实”,就是被告侵犯原告权益的行为过程,同时我们需要列举出相关的证据支持; 而“理由”,则是我们提起诉讼的法律依据。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先陈述事实,再阐述理由,但也可以将两者交错进行表述。 在描述事实经过和诉讼理由时,我们应该力求简洁明了、实事求是,对事实的叙述必须完整、真实且明确,所列举的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和可靠性,并且需要注明其来源及可靠程度。 如果有证人的话,我们还需要列明证人的姓名、住址等相关信息。 最后,我们需要在起诉状的尾部注明受诉人民法院的名称; 由具状人(起诉人)签署(盖章),如果起诉人是法人,则需要注明法人的全称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此外,还要注明具状的日期。 至于“附项”部分,我们需要写明诉状副本的份数(按照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计算)、物证、书证件数,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相关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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