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私了就别开事故责任认定书走医保可以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该行为不仅在法律层面上无据可循并且在道义和逻辑的角度也显得极不恰当。
由于交通事故所引发的人身损害,通常情况下应该由肇事者根据其所负有的责任程度按比例进行赔偿,而非借助于医疗保险制度来解决。 若选择私下协商而避开正规的事故处理流程,可能会为未来的纠纷和潜在风险埋下隐患。 尤其当涉及到较重的伤情或可能产生长期影响的后遗症时,后期的赔偿事宜以及责任判定将变得愈发复杂和棘手。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