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别人欠我钱不还我能打他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遭遇了民事权利被侵犯的境况,理论上来讲,您可采取诸多措施以期捍卫自身的合法权益,譬如要求行为人立刻停止侵权,尽速排除任何可能的妨碍因素,消除潜在的隐患风险,归还原物,使之恢复至原来状态,对损坏之处进行修复,重新制造或者换新,进一步履约责任,向您赔偿损失,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原本的声誉,甚至向您赔礼道歉等等。
倘若相关法律存在惩罚性赔偿条款,也应遵循之。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物权遭受侵犯之时,权利人有权选择和解、调解、仲裁乃至诉讼等各种途径加以解决。 这就意味着,假如他人拖欠您的款项未予归还,此乃债权纠纷,并非物权争议。 因此,第二百三十三条关于物权侵害的相关规定并不适用于您目前的状况。 总而言之,您无法直接对欠款方实施人身伤害,因为这无疑是违法行为。 您应该通过法律途径妥善处理债务问题,比如通过和解、调解、仲裁或是诉讼等方式,请求对方尽快偿还债务,同时在必要时刻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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