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欠条要求追偿的诉讼期限,应理解为三年。
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规的第一百八十八条例文,对于任何向人民法院提出的保护某种民事权益的请求,其请求保护的诉讼时效皆为三年。
然而,若法律另有所规定者,则须依照该特殊规定来执行。
诉讼时效的期限通常自权利人自身得知或应当知悉他所拥有之权利已受损害,以及义务人应付承担之日开始计算。
当然,法规另有特殊规定者,仍需秉承其规定。
但是,当权利受害人发现他的权益被侵害之日已经超过了二十年这个期限,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对他的权益给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