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海损追偿需要具备哪些法律要件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共同海损乃由他人无可避免或应当承担责任之行为所引发之时,则权益拥有者依法享有在共同海损费用分摊完成后向责任人进行追债索赔之权,并要求行为方就此种损害承担起现实的赔偿责任。
总而言之,共同海损追偿需求满足以下几个重要的法定条件: 第一,共同海损事实确实存在且已得到妥善的分摊; 其次,追偿权利申请人已经完成了对应的分摊义务; 再者,行为人对于海损事件的发生需承担无可避免的责任; 最后,行为人在其应尽义务的范围内须赔付相应损失。
法律依据:
《海商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无论在航程中或者在航程结束后发生的船舶或者货物因迟延所造成的损失,包括船期损失和行市损失以及其他间接损失,均不得列入共同海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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