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意外事件如何规定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的“意外事件”,是指由于行为在客观现实中确实导致了某种损害后果产生,然而该行为并非行为人处于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状态下所实施,同时也是无法通过正常的事先规划或预测方式来避免的缘故所引发的。
这类事件通常具备以下三大特点: 首先,行为人的动作或行为在实际情况下已经制造出了相应的损害结果; 其次,从行为人主观角度出发,他并未存在任何故意或过失的心理倾向; 最后,此类事件的损害结果多是由某些不可预料、无法将控的因素所致引,从而造成了特定的损害结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六条
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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