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生儿肢体畸形,医疗机构应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新生儿在降生过程中出现了肢体畸形,且医疗机构及相关医务人员对此负有过失行为,则医疗机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在此情况下,医疗机构需要向患者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费用在内的合理费用: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这些均属于为了医治以及快速恢复所必要的开支; 同时,也要负责赔偿因为误工而导致收入减少的部分。 如果对患者造成了永久性的伤残,医疗机构也需额外赔偿辅助器具费及残疾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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