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何为民事行为能力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所谓民事行为能力,乃是指民事主体凭借自身独立自主的行动来获取并履行相应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就自然人而言,其所具有的行为能力可以细分为以下三个层次: 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以及无行为能力。 当一个人尚未达到成年年龄时,他将被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此时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与实施相关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民法典》第二十一条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