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误工费用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为受害人的误工时长以及个人收入情况。
误工时长则根据受害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所需的医疗机构所开具的相关证明来进行确认。 对于误工费用的计算方法,则会因患者是否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这一因素而有所区别。 若受害人为有固定收入的人群,那么他们的误工费用将依照他们实际大打折扣的收入部分进行计算。 具体而言,如受害人拥有固定收入,我们将对他们由于医疗事故治疗造成的工作延误所导致的工资、奖金、津贴以及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进行计算,实际数额通常参考单位开出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 至于无固定收入的人群,包含两类: 第一类为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生产的农民; 第二类是在医疗事故发生之前,能够提供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其他有效凭证证明曾从事某项劳动并取得相对稳定收入的人,主要包括承包户、个体工商户、打零工(如临时工)、家庭服务人员等。 他们的误工费用都会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所在年份的当地职员工资水平进行计算。 在此需要强调的是,在计算上述收入时,我们通常以当地同一行业或临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作为参照标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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