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要约人需要具备怎样的行为能力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邀请者须具备应有的民事权利能力以及民事行为能力。
鉴于此,要约确立的必要因素之一便包含了邀请者需拥有缔约之能力,即为特定之人。 若由无民事行为能力者或者根据法律规定无法独立做出某些行为的限制度行为能力者轻易发出欲签订合同的邀请,那么相关行为人并不应对其预期之效果抱有期待。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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