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残疾人赔偿金的确定依据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残疾人士所领取的赔偿金额应当依据受害者丧失劳动能力之程度或伤残之级别,按照该案交由审理的地方法院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作为参考标准,从被鉴定为残疾的日期开始起算,总计二十年为限。
然而,如在六十周岁及以上者,将以其实际年龄每增长一岁,赔偿年限相应减少一年进行折算; 当达到七十五周岁及其以上时,则仅按五年来进行计算处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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