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向16岁网友发淫秽文字什么罪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研究结果表明:
需要针对实际情形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 解读如下: 现行法律并未明文禁止与未成年人之间通过文字形式发送色情内容的行为,然而在聊天对话过程中,若涉及到了诸如色情视频、音频等实质性内容的广泛传播且情节严重者,将可能触及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所规定的“传播淫秽物品罪”。 在此情况下,如无隐私权侵犯或金钱交易等因素的参与,则该行为通常不会被视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此外,在进行聊天交流时,我们必须避免使用恐吓、威胁等不当手段,同时成年人也不得强迫未成年人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更不能向其传授犯罪手法等不良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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