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杀了人之后自杀了父母有没有责任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犯罪者个人的过失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整个家庭、亲戚团体都需面临连带责任。
然而,在涉及到给受害方造损失、人身伤害的民事赔偿问题上,为保护受害人利益,民法典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合理划分和妥善处理: 首先,若加害人年龄尚处在未满成年人阶段,即归属于未成年人范畴时,其法定监护人们便须要与其共同承担起民事赔偿责任; 其次,当犯罪者已步入成年人行列并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之时,他需独自承担民事行为责任,而其亲属亦无需因这些不当行为负起法定的经济赔偿义务,家族中的亲友若自愿挺身而出为其负担赔偿责任,自然得到法律的许可与赞许。 值得我们强调的是,倘若罪犯在实施暴力行为后选择自杀身亡,那么他的直接父母将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可是,若是受害人处于未成年阶段,依照法规,他的家属们必将对此类侵害行为承担法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法律明文制定了这样的条款:无论是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限制性民事行为能力者对他人产生损害结果的,监护人均应承担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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