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丧失自理能力的伤残判几年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进行护理期限的计算时,应以受损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参考标准予以确定。
如若因为伤残导致无法完全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根据受损害者的年龄、身体状况及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后,可确立合理的护理期限,然而这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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