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关于隐私权的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隐私权范畴的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隐私权是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一项人格权; 其次,对于个人信息中包含的私人秘事的情况,应适用相关的隐私权法律条文进行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法规中,“个人信息”被定义为涵盖自然人的姓名、出生年月日、身份证件号码、生物特征识别数据、居住地址以及电话号码、电邮地址、健康状况和出行轨迹等诸多方面的详细内容。 如若第三方行为人未能遵守上述规定,擅自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那么当事人有权要求该位行为人立即停止其侵权行为,消除负面影响,同时还可依法索求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此外,如有任何其他与此相关的法律法规亦对此有所规定的,必将遵从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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