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经居住满半年但未申报可以办理居住证吗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实则可行。
根据相关法例规定,在持有暂住登记证明书的前提之下,若您已经完成了至少六个月的暂住登记,并且满足以下任意一项的条件,即可凭借这张暂住登记证明书前往户籍管理机构申办居住证: (1)已经拥有稳定合法的就业; (2)已经获得并已经入住的稳定的居所; (3)正在持续学习进修中。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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