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出车祸受到惊吓精神损失费多少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涉及怀孕人士的道路交通事故中,关于精神损伤补偿所需费用的确切数额需视实际情形斟酌,主要依据创伤程度以及由此导致的精神伤害之程度来确定。
同时,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对于任何侵犯自然人身体权利并对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行为,受害人均拥有向加害方申请赔偿精神损失的权利。 在此基础上,如果由于加害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对具备重要人身含义的特种物品施以不适当的侵害,给受害者带来了严重的精神伤害,那么受害者同样有权申请精神损失的赔偿。 当面临严重精神损害时,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费用将被划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的赔偿额分别为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及1万元;而在普通精神损害状态下,抚慰金的赔偿额则会分为四个等级,分别是8000元、6000元、4000元以及2000元。 在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时,需综合考虑以下诸多要素: (一)加害人负有的过错程度,但法律另设有明确规定者除外; (二)施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境细节; (三)加害行为所引发的潜在结果; (四)加害人在此次事件中的赢利情况; (五)加害人担责的经济实力; (六)争议法院所在地区的居民平均生活水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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