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中的精神损失费是怎么计算的 |
分类 | 损害赔偿-人身侵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严重精神损害的抚慰金赔偿金额,我们将其划分为五个层次,即5万元、4万元、3万元、2万元以及1万元。对于一般的精神损害情形,作为抚慰金的赔偿金额也相应地设定为四个级别的标准,分别是每次8000元、6000元、4000元及2000元。在确定精神伤害赔偿金额时,需要全面综合以下因素加以考虑:
(1)侵权方在此事件中所体现出来的过错程度,除非法律另有明确的规定; (2)各项具体情节,包括但不限于侵权行为的目的、实施的手段或场合等; (3)侵权行为可能带来的实际后果; (4)侵权方实际负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5)同时需结合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准来综合考量。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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