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丢了该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不慎遗失了身份证件,及时携带本人户口簿原件至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丢失补证的申请手续。
公安干警将在核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户口簿、个人档案以及计算机户籍系统中的数据相符之后,针对的具体情况进行信息采集并为办理新的身份证件。 同时,为了确保在等待新证制作期间能够正常使用银行卡服务或是购买火车票、机票等重要事项,建议可以在现场办理临时身份证,或者是申请开具相应的户籍证明以备不时之需。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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