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离婚户口怎么迁回娘家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在外省市离婚并决定将户口迁移至娘家,首先需获得娘家当地户籍管理部门对您户口迁入的批准文件,即“同意迁入证明”。
随后,您可根据相关规定及程序,携带离婚证书等相关资料前往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最后,在娘家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户口登记,完成落户工作。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妥善保管好相关证件,例如身份证、离婚证以及娘家的户口簿等。 通常情况下,只要您所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办理户口迁移的流程将会较为顺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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