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北京能否办理异地身份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您身处异地而身份证遗失或者到期需要更换之际,不必担忧无法进行办理。
首先,您需亲自前往所在地公安部门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提出申请。 在那里,请您详细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并按规缴付证件工本费用。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您选择申请更换身份证时,请务必提供已过期失效的旧身份证用以验证身份; 若是首次申领,则须提交户口簿或者居住证明作为依据。 接下来便是等待受理点对您的申请予以受理,他们有责任将此信息迅速传送至您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 同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亦会即时对此进行审核和签发指令。 随后,在接到经过严格审核和签发的制作信息之后,当地公安机关会在此法律规定的期限之内完成身份证的制作以及核验发放工作。 届时,您只需凭借领证回执便可在受理地点取走新的身份证件。 如果您选择的是更换证件的服务,那么在领取新证之时,原有的身份证件也必须上交。 至此,整个补办身份证的流程已经结束,希望以上介绍能为您带来便利和帮助。
法律依据:
《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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