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补办身份证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如何补办身份证这一事宜,我将向您详细介绍其具体流程以及所需准备材料。
请您务必携带好您个人的户口簿前往您经常居住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办理。 以下为您详细阐述整个办理过程: 首先,申领人需手持自己的居民户口簿亲自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构中申请办理手续。 在经过该部门工作人员严格审核无误并确认相关信息后,系统会为您采集人像信息(在部分地区,可能有其他拍摄要求,建议您在办理前提前了解以便更好地做好准备)。 接下来,您只需认真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 随后,工作人员将会核实您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准确无误,并为您录入公民指纹信息。 此后进行费用缴纳环节,包含证件工本费等内容。 最后,值得您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应从您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在60个工作日内为您颁发新的身份证件; 当然,在一些交通相对不便利的地区,办理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但最多也只能延长30天。 此外,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主要项目包括: 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等; 永久性地址,即户籍所在的辖区名称; 公民身份号码; 申请人个人照片; 指纹信息; 持有证件的有效期限及签发机构等重要信息。 其中,每个人都独有的且始终固定不变的身份证编码,即公民身份号码,是由我们伟大的祖国——中国,根据国际有关规定统一编制的。 同时,也提醒大家,如果您打算申请领取、更换或补领居民身份证,都必须在相应的环节录入您的指纹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条
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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