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迁移落户是否可以不办户口本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无论是何种形式的迁移落户,都必须按照当地的户口管理规定进行户口本登记,这种情况下没有任何理由可以免办或省略该项程序。
2、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遵循“人户一致”与“居住地登记”相结合的原则。 对于公民的迁移行为来说,若仅发生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的移居行为,只需做简单的住址变更登记即可; 但凡涉及到从本户口管辖区迁往其他地区,均需要对迁出和迁入两个环节进行相应的登记手续。 3、针对公民由于种种原因而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情况而言,他们应该携带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与迁移事项相关联的证明文件。 如为婚迁,就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结婚(离婚)证书; 又如,若为分(购)、建房迁移,则需提供相关的房产证或住房证明; 再如,若是出国(境)注销户口,则需持有有关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的规定,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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