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口本丢失后如何补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户口簿遗失后,需由户主持有效身份证件赴当地辖区公安机关办理相应手续进行补办。
若户主因故无法亲自前往派出所办理,则可经过书面形式授权户内其他负责人代为办理,并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公证书以及委托人个人身份证明。 若依旧无法满足要求,当事人亦可携带其身份证件直接前往该地区的派出所打印个人户籍资料并予以替代。 无论何种方式,所有相关业务均须在所属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因此,你丢失了集体户口中属于你自己的那张单页,可以要求集体户口的管理部门(即单位的行政处等)向进行户籍登记的派出所申请补发户口单页即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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