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人单位不接受户口是常见现象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除大型国有企业及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等特殊性质的机构以外,大部分普通企业并不具备人事档案接收权限。
至于户口方面,仅有为数不多的公司具有设立集体户口的资格。因此,这种情况实属正常,并无须过分惊讶,也不会对个人的职业发展以及社会保障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现阶段,政府部门、国有企业以及事业单位被赋予了接收户籍档案的权利。这些规定源于计划经济时期,当时档案可以放置于当地城市的人才市场,而户口则可选择迁移至自己的家乡或依据当地的落户政策进行学历落户。 1.户口资源属于稀缺资源,因此需要通过指标来加以控制。以首都北京为例,只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才能够接收非京籍应届毕业生,并且保证解决其户口问题;其他类型的企业则需获得相应的指标才能实现此项操作。 2.若已成功解决户口问题,那么档案问题自然随之得到妥善处理。 3.若未能解决户口问题,那么您将被视为外来务工人员,档案应当返回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进行存放。通常情况下,本地机构不会保存外地的档案资料。 4.未解决户口问题可能会给在异乡工作带来一定程度上的不便。 然而,只要自身表现出色,无论身处何处,都能找到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 5.当前,非京籍人士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在京缴纳的养老保险累计达10年且总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便可在北京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到与本市居民相同的退休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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