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户口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离婚后户口处理的方法,当事人有两种选择:
可以选择保留现有户籍不动,亦或者将户口重新迁回原籍所在地。 若希望将户口迁回原籍,则需要向拟迁入地区的户籍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领取准迁证明; 随后,再向拟迁入地区的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同样获得批准后便可领取准迁证明; 最后,在原户籍所在地办理相关手续,完成户籍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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