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挂失后别人捡到还能用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身份证遗失后进行补办之后,原先已到期但尚未失效的身份证仍可被他人拾获并使用。
2.当身份证不幸遗失时,相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所在地的公安部门报告并申请挂失和补发。如果您身处户籍所在地,可以携带居民户口簿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挂失与补领手续;而如果您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则可以选择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办证大厅进行挂失申报,同时满足异地受理条件的话,也可以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然而,如果当事人未能及时采取上述措施进行挂失与补发,并且未尽到相应的义务,由于其管理疏忽以及消极不作为,对于损失结果的最终形成可能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过失,因此有可能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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