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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可以不迁户口到男方家么
分类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此,我们要明确指出,结婚之后,女方的户籍并未强制要求迁入男方家庭中。
这种说法是毫无根据且不负责任的。
婚后,女性并未承担将户籍迁移至男方家庭中的法定义务或者规定要求。
这只是一个常规的质疑之词,并不意味着如果女方不采取此措施,就会对其产生实质性的不良影响。
实际上,无论是结婚还是日后生育后代,关于孩子户籍落户及归属问题,夫妇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享有自由选择权,可随意将孩子的户籍落在自己名下或者对方名下。
而这些事项的办理,只需要夫妇二人提供相应的户口簿即可完成,无需对居民的户口进行任何形式的迁移,可见,迁移户口并非是办理婚姻以及生育问题的必要前置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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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3:0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