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身份证在哪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办理身份证事宜,公民应前往其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申请及办理相关手续。
在详细说明身份证办理程序之前,我们先列举几个需注意的事项: 首先,申请者需要携带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前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申办并接受审查; 其次,经过审核通过之后,工作人员将会对申请人进行人像信息采集,在某些地区,申请人可能还需提前完成照片信息的采集,然后将这些信息带来户籍部门以此协助办理身份证,因此,详情请咨询当地的户籍部门;接下来,则需要申请人认真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导登记表》;紧接着是核对所有材料完备无误后,将公民的指纹信息输入系统; 最后,支付所需的证件工本费即可。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该表之日起开始计算,直至60天内务必发放申请人所办理的居民身份证。 除非在交通不便等特殊情况下,办理时间有可能会适当延长,但是总的时长不能超过30个工作日。 除此之外,身份证所登记的项目繁多且具体,包括但不仅限于个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以及具体地址、公民身份编号、申请人照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及其签发机关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位公民都拥有且只有一个独一无二的、终生不会改变的身份代码,这个代码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严格统一的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来编制的。 同时,如果公民申请领取、更换或补领身份证,就必须登记自己的指纹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七条
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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