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入集体户,有户口本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单位内部统一管理的集体户口,并未提供户口簿,仅以户籍卡(又名户口表)的形式存在。这是属于集体户口内任何一位成员的纸质卡片,其尺寸与标准A4纸张相仿,主要用于人口登记记录。通常情况下,该卡片会由工作单位或者为居民户口作出安置的人才交流中心进行妥善保管。当集体户口的居民需要进行婚姻登记或是参与社会保险等活动时,无论是为了户籍证明文件还是其他相关资料,都必须向做出保管责任的一方提出借用户口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 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 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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