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结婚一定要迁户口到男方家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公民在缔结婚姻关系之后,是否将户口进行合并或分立是完全个人的自由选择。
通常情况下,若您决定将户口迁至另一方地址,则需要遵循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您需向迁入地的公安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其次,迁入地的公安机关会对您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其批准迁入,您就可以进入第三个环节——向当前户口所在派出所递交迁出申请书; 然后,位于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将会为您开具户籍证明文件;接下来,手持户籍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前往下一步的地点——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进行迁入资格的办理;待核发《准迁证》之后,您便可以凭借此证回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领取迁移证件; 最后一步,您只需要持迁移证件、身份证明,前往迁入地的派出所上户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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