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不迁户口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户口的处理方式完全可以自行决定,您有权利将户口保留在原来的地方,而不必受到任何规定的约束。
除此之外,亦没有明文规定在再次组建家庭后必须要迁移户口,所以,关于迁移户口这一项,完全取决于您的个人意愿。 我们应当明确,任何组织或机构(包括公安部门以及法庭)均无权强行要求您变更户口。 以下是处理建议: 1.首先我强烈建议您尝试通过友好协商来妥善解决这个问题; 2.在离婚后,您完全有权选择是要将户口迁出还是留下,在对方对于您的户口迁出存在疑虑时,希望您能够携同自身的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等)、离婚证明文件(如法院判决书等)以及共同的户口簿前住至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 3.接下来,请你们共同前往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科,申请进行户口本上地址的同址分户手续,以避免对你们的日常生活造成困扰。 若双方在户口问题上达成了共识,但是暂不愿意返回户口所在地,则可向目前的居住地法院提出离婚申请。 在此过程中,我们还需注意的是,若双方不能就此问题达成妥协,您可以选择在与对方户籍所在地相反方向的地区提起诉讼。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我们相信,最重要的是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和自由意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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