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人户分离要什么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家事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人户分离需要的材料如下:
本市户籍人户分离人员居住登记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加盖单位人事等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等有效身份证明,居住房屋产权证明,租用公房凭证或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人户分离的情形有: 1、普查时点户口在本户,人未在此处居住,即通常所说“户在人不在”; 2、普查时点人在本户居住,户口不在本普查小区,即通常所说“人在户不在”。 人户分离办理流程如下: 1、先带好户口本、身份证、房产证去居住地居委会登记,填写寄宿信息的表格,然后联系居住地街道,预约办理人户分离回执时间; 2、带好房产证、户口本、寄宿信息表格、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去街道办事处办理,回执当场就可以拿回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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